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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!禁!禁!英山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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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2-9-22 16:4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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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有效预防、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和国家、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,特发布以下禁令: 

一、禁火时间:自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。  

二、禁火范围:全县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(林区内居民限居住区之外)。

三、禁止行为:

(一)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(地);  

(二)严禁祭祀活动时烧香烧纸、在林地燃放烟花爆竹等;  

(三)严禁未经许可烧灰积肥、烧田埂、炼山等;  

(四)严禁野外明火取暖、照明、野炊等;  

(五)严禁私设电网、放火驱兽等;  

(六)严禁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。  

四、进入禁火范围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,消除火灾隐患。  

五、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、智障人员要落实包保责任制,对所引起的森林火灾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。  

六、禁火期内,各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森林火情日报制;要加强5G+森林防火预警指挥平台值守,及时处置告警事件。

七、各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在禁火期间要进入救火战备状态,随时准备扑救森林火灾。  

八、森林、林地经营(管护)单位和个人,在其经营(管护)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直接责任。  

九、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,由县公安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 

十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,应及时制止并举报(报警电话:0713-7013513或0713-7067602)。

英山县人民政府 

2022年9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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